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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个机构的主要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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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内容产业室
文化内容产业室
産業政策官
Tel : (82+2)3704-9600~2
总体负责文化内容政策业务
文化产业政策科
Tel : (82+2)3704 - 9610 ~ 23; Fax : (82+2)3704 - 9629
建立及调整振兴文化产业的综合计划
为振兴文化产业进行调查和研究
建立和运用文化产业基金
运用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
建立文化产业的基础和整顿有关制度
主管文化产业的各部门及地方自治团体之间的合作业务
培养和振兴地方的文化产业发展
实现文化产业的信息化
与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有关的业务
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南北交流
培养文化产业的专业人士
创造文化产业的就业岗位
通过改善金融和税收制度等,促进文化产业的积极投资
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南北交流和海外进军及国际交流
以及不属于其他任何科组的业务
影像内容产业科
Tel : (82+2)3704 - 9680; Fax : (82+2)3704 - 9689
为振兴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建立和实行综合计划
为振兴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进行调查和研究及政策开发
为振兴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培养专业人才
为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的创作、制作活动提供支援
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等影像产业领域的制作、发行、上映活动及有关团体的支援
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流通结构的改善•信息化•投资活性化相关事项
支持促进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的内容销售
电影、录像带、动漫画、音乐、大众文化艺术、服装、娱乐产业的南北交流和海外进军以及国际交流的业务
与电影、录像带有关的卡拉OK业、唱片业、音乐影像品质作业、唱片及音乐影像品发行业、网络音乐服务提供业的注册、申报等业务
支持上映影像品设施的业务
培育电影、录像带、网络数码电影等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
与电影振兴委员会、影像品等级委员会及韩国影像资料院有关的业务
运用电影发展基金的业务
数码内容产业科
Tel : (82+2)3704 - 9360; Fax : (82+2)3704 - 9379
开发和培育内容技术
促进内容技术的迁移和产业方面的利用
建立和实行多媒体内容、数码文化内容振兴的综合计划
开发和普及高科技双向媒体软件
开发和培育高科技文化内容
开发实现内容和设计及标准化
以韩国文化材料为主体开发和普及新产品,同时利用公共文化内容
支持地方内容产业的研究开发事业
开发通过信息通信的多媒体的活用•扩散政策
培育和支持信息提供产业和多媒体内容产业及网络产业
培养和支持数据基础产业
培养网络数码内容产业
建立和实行为网络数码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
推行网络数码内容产业的技术开发和标准化战略
建立网络数码内容产业的基础
建立为促进网络数码内容流通的交易认证及质量认证政策
推行网络数码内容方面的国际合作及促进海外市场进军
保护网络数码内容用户
建立和推行网络数码内容产业发展基本计划及实行计划
制定•修正网络数码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
挖掘优秀数码内容和运营颁奖制度
促进教育娱乐、移动内容产业的发展
促进数码内容联合服务
建立和支持与内容技术有关的研究生院,以及培养特殊目的的大学
主管调整研究开发(R&D) 业务,建立和运营评价管理体系
建立网络基础的内容流通秩序
挖掘的支持媒体艺术等新媒体的应用文化创作活动
开发和培育未来战略文化产业的技术
著作权政策科
Tel : (82+2)3704 - 9470 ~ 8; Fax : (82+2)3704 - 9479
建立调整和推行著作权(包括违法电脑软件,一下如同)政策的综合计划
建立和实行著作权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利用促进的基本计划
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调查、研究及动向分析的业务
制定援引著作品的标准指标
建立和实行著作权教育和培养专业人士的基本计划
建立和实行著作权宣传和扩大认识的政策
有关著作权的法人及团体等的业务
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等著作权有关的国际机构合作
有关著作权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的业务
海外著作权保护和振兴的业务
南北韩之间的著作权交流和合作的业务
著作权委员会、电脑软件保护委员会的业务
建立文化体育观光的经贸政策,对此进行综合调整
在自由贸易协定(FTA)等双方经贸谈判上,负责文化体育观光领域的协商
世界贸易组织(WTO)、经济合作开发组织(OECD)、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体(APEC)等多方贸易中有关文化体育观光领域的事项
在对外贸易方面签署国际协议和协商后,文化体育观光领域的后续对策
与文化体育观光有关的国内外经贸环境、贸易政策信息、资料搜集等的业务
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国际贸易机构、外国政府及外国机构之间的合作业务
著作权产业科
Tel : (82+2)3704-9480~9; Fax : (82+2)3704-9479
建立和实行促进制作权的综合计划
改善著作权流通结构的业务
管理和利用公共著作品的业务
著作权的登陆及法定许可的业务
指定领取各种补偿金的团体和公布补偿金的业务
著作权委托管理团体的许可和举报等业务
建立与著作权有关的公正交易秩序和营造健康的著作品利用环境
著作权的权利管理信息和技术保护措施的标准化业务
促进著作品交易,建立识别体系
著作权认证及捐赠的业务
有关著作权信息中心的业务
促进著作权利用的业务
开发和推荐使用网络数码内容识别体系技术
著作权保护科
Tel : (82+2)3704-9468
建立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计划
取缔违法制作物(包括违法电脑软件)的业务
实行制作物的特别司法警察权的业务
违法著作品(包括违法电脑软件)的流通事态调查和研究等业务
特殊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告示及颗罚金的业务
违法著作品(包括违法电脑软件)的回收、销毁业务及委托机构的运营等
违法著作品的删除、命令改正和收缴罚金等业务
对电脑软件的非法复制提出改正命令和收缴罚金的业务
知识产权保护和非法复制防止技术开发支援等业务
为保护用户,营造健康的著作品(包括违法电脑软件)利用环境